关于举办危险品包装生产企业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于今年2月29日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要求。为帮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有关企业及时了解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要求,提高行业内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企业的业务知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拟于4月16日下午2:20举办危险化学品检验政策宣贯会,请包装行业内有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业务的企业派技术管理人员参会。报名回执表请于4月6号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以便协会统计上报。
联系人:邹彩虹 颜利娟
电话:22650529 传真:22219852
会议地点:深圳检验检疫局国检会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第一技校与高训大厦旁边,滨河路联合广场的南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