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国家标准宣贯暨技术交流会议的通知
深包协【2009】政01号
各包装、印刷企业:
接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包标委【2009】006号)通知,为响应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对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失当、包装物难以回收利用、包装成本过高,甚至搭售贵重物品等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提出了要求和规定。目前,该标准已经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另外,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新修订了《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
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两项国家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标准性质等方面做了较大的修改。
为此,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于2009年7月下旬在北京召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三项国家包装标准宣贯会,会期3天。届时将邀请相应标准主要起草人进行宣贯,并围绕标准内容开展技术交流。
参加本次国家包装标准宣贯会,可以使行业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标准文本内容、掌握相应规定、就关心的问题与同行专家进行交流探讨。为此,协会将统一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参加本次宣贯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有关主管部委领导就限制过度包装、推广应用新型包装材料等有关政策、方针和法规进行宣讲;
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宣贯;
3、《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 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国家标准宣贯;
4、《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国家标准宣贯;
5、交流与座谈。
二、会议费用
会议费1800元/人(不含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
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回执情况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会议,并将回执于6月23日前传真或E-mail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家沁 刘俊贤
电 话:22650526
22219852
传 真:22650526
E -mail: szpackaging@126.com
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
二O O 九年六月十二日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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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包协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3105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塘坑社区138号乐学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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