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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深圳包协 | 发布时间: 2019-09-02 | 21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社保机构负责本市受影响企业申领返还失业保险费的受理、审核与拨付工作。市社保机构根据《通知》精神制定相关操作指南,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填报相关报表等工作。

  二、市社保机构通过省“受影响企业和职工实名制信息系统”获取我市已经认定的受影响企业名单,并据此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三、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规定,其中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以企业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深发改〔2016〕1154号,附件2)规定的禁止发展类为准;符合环保政策的,以环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市社保机构联系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

  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深发改〔2016〕1154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4日


附件: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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