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宣贯会圆满落幕
4月16日,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国检会堂举办了《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宣贯会。宣贯会首先解读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内容,接着详细介绍了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制作编写规范、对进品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的检验包括内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时应提交的资料、TDG&GHS知识简介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以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该名录可在深圳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告栏目中下载。请我市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的企业,认真解读、学习公告内容,按公告要求操作,以确保进出口物品顺利通关。深圳检验检疫局化矿处咨询电话:8273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