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工信部制定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并组织开展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工厅产业〔2016〕343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制造业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工信部制定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并组织开展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工厅产业〔2016〕343号),现组织开展我市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按照《方案》申报条件要求自愿申请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细分产品领域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条件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3),明确今后3-5年的目标任务、具体计划和措施。
各申报单位在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光盘)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我委新兴产业处,逾期概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
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
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联系人:肖复兴、周地,电话:88127324、8810134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