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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包装协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ro6953f3 | 发布时间: 2016-10-14 | 490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发展规划(2016-2018)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17号)及全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深圳包装协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发展规划(2016-2018)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17号)及全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以“传承工匠精神,打造深圳质量”为主题,以服务产业升级转型、服务技能人才成长为宗旨,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布局及企业生产实际需要,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竞赛标准,激发全市广大职工和院校学生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深圳质量”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赛内容

  (一)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

  我局将组织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铣、网站设计、商务软件解决方案、家具制作、精细木工、木工、园艺、平面设计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珠宝加工、汽车喷漆共11个项目(附件1)的深圳选拔赛,在全市遴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组队参加广东选拔赛,具体工作由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市职协”)及相关职业(技工)院校负责。选拔赛按照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标准和比赛规则进行。凡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二)深圳市级竞赛。

  1.市级一类竞赛。为全市或跨区竞赛,以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导向,设置制造与工程技术、运输与物流、结构与建筑技术、创意艺术与时尚、社会与个人服务、“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 6大版块,共29个竞赛项目(附件2),由我局牵头,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

  在市级一类竞赛中选择部分项目,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市级二类竞赛。为单一区竞赛,由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区(新区)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的特点和实际拟定竞赛计划,会同区(新区)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

  3.市级三类竞赛。为企业或院校竞赛,由各企业、院校自行组织的企业内、院校内、校企之间、企业之间、院校与院校之间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各企业、院校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健全技能竞赛激励机制。

  (三)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

  我局将根据2016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有关通知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参赛项目,并适时组织深圳选拔赛。

  (四)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市第四届国际美容美发大赛。

  为加强与友好城市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市合作关系,促进我市美容美发行业和技能人才参与国际交流,今年我局继续组织人员代表深圳参加第四届国际美容美发大赛,参赛选手从2015年深圳市美容美发大赛优胜选手中选定。

  三、奖励办法

  (一)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

  我市选拔出来的优胜选手,通过广东省选拔赛并最终入选省集训队的,由我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深圳市级竞赛。

  1.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标准为竞赛标准组织的市级一类竞赛前6名选手,并具有竞赛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由我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市级二类、三类竞赛的技术能手,由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各相关企业(院校)自行认定。

  2.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1)市级一类竞赛各项目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以三级国家职业标准为竞赛标准的,由我局认定为技师(二级),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以二级国家职业标准为竞赛标准的,由我局认定为高级技师(一级),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市级一类竞赛各项目第2-6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原已取得竞赛相应工种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次竞赛中获“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向我局申请晋升一级职业资格并核发证书。

  3.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1)对采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科竞赛的,各竞赛项目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我局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市级一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20名;市级二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12名;市级三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6名。

  (2)对采用实际操作单科竞赛的,各竞赛项目成绩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我局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市级一类(二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6名;市级三类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3名。

  4.评定为一二三等奖。

  各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各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具体人数由各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原则上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30%。以上奖励政策仅适用于个人赛优胜选手,团体赛优胜选手奖励政策由各竞赛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四、运作方式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将以统一品牌形象组织实施。

  (一)统一冠名方式。

  2016年纳入我局计划并由各部门、各行业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统称为“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各部门、各行业、各区举办的市级一类、二类竞赛,应分别冠以“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职业技能竞(大)赛”、“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区(新区)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

  (二)统一标识标语。

  我局将公布统一的竞赛标识和宣传标语,各竞赛的主、承办单位在发文、宣传时应体现“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名称、标识及宣传标语,以统一的品牌形象面向公众。

  (三)统一组织流程。

  我局将针对竞赛立项、准备、实施、总结等全流程统一编制发布指南,提供相应材料清单及模版,加强对竞赛工作的指导,推动竞赛组织水平的提升。

  (四)统一宣传平台。

  以我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为主要的竞赛宣传平台,并在各区、各部门、各行业及有关单位网站和专业领域网站发布竞赛消息,同时运用报纸、电视、海报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提升竞赛品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统一表扬奖励。

  在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竞赛各项赛事结束后,我局将统一举办现场表扬活动,统一发布表扬文件,统一开展优胜选手宣传,以提高技能人才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社会地位的提升。

  五、有关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各竞赛项目均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类竞赛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须经我局审核后方可发布实施。其中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级市级一类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szhrss.gov.cn/ztfw/zyjnjd/zyjnjc/;联系人:黄志文;联系电话:0755-88123383),市级二、三类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由各竞赛主办单位负责发布。

  (二)时间安排。

  第44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及我市组队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的时间根据广东省有关安排确定。市级一类竞赛须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市级二类、三类竞赛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实施。

  (三)资料报送。

  各竞赛结束20个工作日内,由竞赛主办或承办单位向我局报送下列竞赛资料:

  1.竞赛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竞赛的报名与组织情况、竞赛的亮点与不足、竞赛的总结与表彰情况);

  2.竞赛情况一览表(附件3);

  3.竞赛成绩汇总表(附件4,须裁判签名确认);

  4.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人员名单(附件5);

  5.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附件6,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6.竞赛影像、图片和报刊剪辑等资料。

  市级一类竞赛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7.拟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人员名单(附件7);

  8.拟晋升职业资格人员名单(附件8)。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新区)、各部门、各行业及相关单位要通过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进一步完善现有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更加广泛地动员、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大赛,为他们搭建展示技能的舞台。

  (二)强化管理,注重质量。

  各区(新区)、各部门、各行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借鉴国际技能竞赛的先进理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专家队伍,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不断提高竞赛的技术含量,保证竞赛技术技能的先进性。对竞赛活动要严格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竞赛工作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各区(新区)、各部门、各行业及相关单位要强化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组织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技能竞赛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立足本职工作,钻研技术技能,努力营造尊重技能、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项目

  2.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竞赛项目

  3.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情况一览表

  4.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成绩汇总表

  5.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人员名单

  6.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7.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拟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人员名单

  8.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拟晋升职业资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联系人:黄志文,联系电话:0755-88123383)


附件:

  • 1.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项目.docx
    2.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竞赛项目.docx
    3.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情况一览表.docx
    4.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成绩汇总表.docx
    5.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人员名单.docx
    6.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docx
    7.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拟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人员名单.docx
    8.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拟晋升职业资格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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